今年43岁的女子张婕曾因诈骗被判刑4次,但不思悔改的她在第4次出狱后不久又干起了骗人的勾当,通过冒充烟草专卖局局长等手段诈骗10余起,案值30万元。12月3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张婕不但自曝了一起在嘉峪关犯下的诈骗案,而且以双方存在“男女关系”为名否认了其中两起诈骗指控。最后陈述时,张婕请求法庭从轻判处,法庭将在合议后择期宣判。
2006年9月28日,张婕在兰州市东岗西路一家商贸公司,以烟草专卖局局长的假身份,取得了该公司董事长的信任后,以低价出售高档香烟为名拿走了该公司2.5万元作为定金,之后便消失不见。该公司察觉受骗后立即向警方报案,很快,张婕被警方抓获。在接受审讯时,张婕一口气交代了15起案子。
12月3日的庭审中,张婕对检察机关指控的15起案件承认了12起。她向法官表示,因为自己与2起案子的受害人有男女关系,那些钱是他们借给自己用于购买烟草的,不应属于诈骗。据悉,这两起案件涉及金额3万余元。之后,张婕突然当庭交代了在嘉峪关以烟草专卖局局长的假身份骗得一家企业5万元钱。检察机关表示将对此案进行补充侦查。(记者刘志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