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获悉,该市已将在医药购销、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和图书购销等四大领域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纳入“黑名单”监控范畴。
根据新出台的四大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实施办法(试行)》,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1至3年的公布期限内,禁止其参与上述领域的经营活动。对违反规定,购买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单位,将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此前,武汉市已出台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加上上述新出台办法,基本覆盖了商业贿赂易发多发领域。 (记者 胡诚 通讯员 梅利华 实习生 贾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