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苏的一群碰瓷犯,不惜以自残的方式讹诈钱财。今天上午,这群碰瓷犯中的曹致春、戴海斌、马某(未成年)三人在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审。庭审中他们的供述表明,“老大”曹致春在北京买房买车,生活滋润,而其他人为了“来钱快”,频频自残手指,有的人隔几天就把手指砸折一次。
检方指控说,从今年4月份起,曹致春、戴海斌、马某等人多次把右手拇指砸成粉碎性骨折,然后骑自行车故意与汽车相撞讹钱。比如马某事先砸伤了手指,那就是他骑车相撞,等车主一下车,他就扑上去纠缠在一起,然后顺势倒地,声称手指被打折了,而曹致春等人则在旁边充当“证人”助威。对车主来说,和自行车相撞本来只是交通事故,走交强险按无责赔付就行了,但手指一骨折,就成了刑事案件,因为手指骨折已构成了轻伤。被讹的车主往往百口莫辩,在民警的调解下,只能是两三万的赔钱,以求息事宁人,即使如此,还是有两名车主无辜被警方刑事拘留。
曹致春等人案发落网,也是演戏太过。今年6月3日,戴海斌第3次把手指砸成粉碎性骨折,然后骑自行车故意碰撞李某驾驶的奥迪汽车。李某下车后,戴海斌故意倒地称右手拇指受伤,于是李某报警。当时在场的路人证实,李某根本就没碰戴海斌。至此,这几个“碰瓷”犯的伎俩才被揭穿。但是,被捕后,曹致春等人根本不交待共作案多少起,他们抱着这样的态度:警察能查出一起算一起,查不出就当没有。(记者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