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丈夫包养歌厅小姐不满,47岁的张兰华用汽油将丈夫情妇烧成重伤。记者昨天获悉,认定被害人对此案发生也有一定责任,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张兰华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据介绍,张兰华今年47岁。1995年6月,张兰华的丈夫刘某在北京一歌厅认识了歌厅小姐张某。此后,两人经常在一起,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刘某还给张某在北京租了一套房屋居住,不时给张某一些生活费。
法院查明,张兰华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气愤。1995年12月14日晚,张兰华携带刀、汽油等物闯入张某的租住处,持刀猛砍张某头部。为了泄愤,张兰华将汽油浇洒在张某身上后点燃,导致张某重伤。经司法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二级。
案发后,张兰华潜逃。张某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后,于1997年11月返回原籍休养。为平息事端,刘某一次性给付张某生活费7万元。2002年11月12日,张某方才报案。
2007年1月17日,在张兰华提心吊胆地四处躲藏了12年后,警方在张兰华儿子的带领下将张兰华抓获。
一中院审理后认定,张兰华犯有故意杀人罪,但系未遂;张兰华的亲属协助抓获张兰华,且张兰华归案后能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据此,该院对张兰华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兰华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记者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