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团伙们又出新花样了,他们采取“断指”手法敲诈,不但自己大发不义之财,还连累多名被害人被刑拘,有的还险些因“故意伤害”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今天获悉,石景山检察院对碰瓷犯曹致春等三人提起公诉,并就此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今年4月份,在京打工的戴某遇到老乡曹致春等人。曹致春提议让戴某自残,然后去“碰瓷”讹钱,家境贫寒的戴某欣然同意。曹致春从药店买来麻药和注射器,将戴某的右手拇指麻醉,然后取出一柄铁锤,一下就将戴某的右手拇指打成粉碎性骨折。几天后,戴某跟随曹致春等人来到卢沟桥附近,戴某骑车故意向一辆黑色本田轿车撞去,把车后门划了一个大口子。车主下车理论时,戴某故意上前纠缠,并顺势倒地,大声呼喊曹致春等同伙,谎称自己的拇指被打折了。曹致春等人也在旁边站脚助威,充当证人。车主由于“闯了祸”,迫不得已交出了8000元“赔偿款”。
尝到甜头后,戴某拿着1000元回到江苏盐城老家。5月初,他找到同乡马某。马某一听来钱这么容易,便和戴某一起回到北京。曹致春等人又用同样的手段弄残了马某的右手拇指。5月20日,几人将马某带到了海淀区苏州桥附近,故技重演将一辆本田轿车拦下,一下就敲诈了车主35000元。由于马某演得逼真,得到了15000元的报酬。6月3日,戴某和马某又被曹致春等人带到某水泥厂大门西侧,准备再次上演“碰瓷”的好戏。没想到,这次车主虽然见爱车被剐,但是没有上前与之发生身体接触,而是直接报警。一见警察赶到现场,曹致春等人溜之大吉,马某和戴某被带回派出所。由于两人拇指都有伤,引起民警怀疑。经过一番调查,确认两人系自残“碰瓷”。随后,曹致春也被警方抓获。据三人交代,他们至少用这种方法敲诈六次,共得赃款68500元。
石景山检察院公诉处的检察官在办理此案时发现,由于这伙人采用的是“断指自残”这种敲诈方式,“断指”的结果已经构成轻伤,被害人不但被他们“讹”了钱,而且有的人还险些为此背上“故意伤害”的罪名,有两名被害人因此被刑事拘留。检察官针对“自残”案件隐蔽性强、欺骗性强等特点以及团伙配合作案等手法,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进行沟通与通报。此外,检察官帮助被害人重新辨认犯罪嫌疑人,协助追回赃款。多名被害人在检察官进行调查时才知道自己非但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还是受害者。(记者杨昌平 通讯员张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