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腰鼓队、舞蹈队、互助社等社区民间组织必须去街道办理申请登记或备案。11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现场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兰州市制定了《兰州市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兰州市社区民间组织将实行登记运行和备案运行并举,如果条件成熟,可在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注册登记;尚未具备登记条件,且在社区内开展活动的各类民间组织,由所在社区、街道(乡镇)审核后上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运行。申请成立各类社区社会团体,其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总数达到20个以上;申请成立社区民间组织注册资金需在2000元以上,并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办公场所原则上利用社区办公场地,由社区出具证明,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盖章。
据了解,县、区民政局是社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是本辖区内社区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社区民间组织违反章程和条例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