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通过群众举报,从一个2000元的购物卡开始,挖出一条“大蛀虫”,查证了王某受贿21万元的犯罪事实。近日,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海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绍荣介绍,2006年5月,该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海阳市开发区某工程审查办公室主任王某收受施工单位2000元购物卡的线索。人们通常认为托人办事收个购物卡,或是逢年过节送点烟酒之类的人情往来,不算什么,而且2000元钱也不够立案标准。但检察官们得到消息后非常重视,认为王某分管工程质量的监管检查工作,而且负责根据工程的进度上报工程款的拨付清单,有受贿犯罪的可能,决定要追查下去。通过初查摸底得知,王某的儿子有残障,家里不像有钱的样子。正当办案人员准备放弃的时候,却意外地获得了王某受贿4万元的犯罪线索。当王某被传唤来交代问题时,他对此缄默,而且称自己眼睛有毛病,看不清东西了。干警们带着他四处看病,经过反复检查、诊断,证实王某没有什么病,只是心理压力大,存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办案人员多次找他谈话,逐步转变他的思想认识,同时也摆出了他收受贿赂的证据,最终王某全部供认。
此后,办案人员历时两个多月,行程1万多公里,到潍坊、威海、青岛等地调查取证多次,共涉及调查当事人十五六个,终于查证了王某多次受贿21万元的犯罪事实。(记者 曲是捷 通讯员 孙振远 盛作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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