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友提出分手,她挽留无果,为情所困,竟买来手枪,欲将深爱的人枪杀后自杀徇情,最终被男友夺下枪支。此案经四川省崇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10月23日,被告人彭丽(化名)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18岁崇州姑娘彭丽,2005年11月初在城区打工时结识了男青年胥某,二人情投意合,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今年初,胥某以双方性格不合,父母强烈反对为由提出分手。彭丽多次挽留,均遭胥某拒绝。
想到自己一直深爱着胥某,曾两次为其堕胎,为这段感情付出太多,彭丽不甘心就此了结。今年4月,彭丽托人购得了一支仿制式手枪,欲用极端方式逼男友就范,不然就同归于尽。
5月27日21时许,彭丽电话约胥某见面,见胥某仍然不同意和好,她伤心欲绝,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手枪,将子弹上膛后抵在胥某左太阳穴上,但面对心爱的人,她始终下不了手,无法扣动扳机。胥某见状趁机夺下手枪。彭丽见自己已不能控制局面,便开车逃走。
7月18日,彭丽在成都市一酒店内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谷萍 崇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