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路过正在装修的京客隆门口,被围栏的铁板砸伤,近日,胡女士将京客隆超市的施工方北京登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日前,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胡女士人身损害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共计二万四千元。
原告胡女士称,位于朝阳区甜水园的京客隆超市因装修,周围用蓝色的铁板与行人道隔离开来。2007年5月17日中午,原告在经过京客隆超市门口时,围栏的一块蓝色铁板从背后砸来,原告当场摔倒在地,腰部、腹部疼痛难忍。路过的行人看到了整个事故的发生,并且拨打了110和急救中心电话。由于民警到场的时候急救中心的车还没有到,于是原告被民警及施工单位北京登峰装饰公司的负责人送入朝阳医院就诊。北京登峰装饰公司交纳了原告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后经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派出所调查查明,砸伤原告的铁板是正在装修的京客隆超市的围栏中飞离出来的一块。
原告于同年6月14日出院。现在原告生活不能自理,又没有生活来源,生活陷入了困境,并且无法继续治疗,故要求被告履行赔偿责任,赔偿护理费8400元,营养费1000元,培训费1500元,交通费88元,精神损失赔偿金12000元,住院伙食补助540元,共计23528元。(刘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