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传销的危害,可能有人了解透彻,有人却认识模糊,这里有一组数字可以帮助人们认识传销的本质:据来自公安部的官方统计,当前传销活动吸纳我国民间资金约400亿至500亿元;今年9月刚刚破获的“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一个案件就涉及17万人,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传销犯罪案件中涉及81.5万人。
庞大的传销参与人群以农民、失业下岗人员、家庭妇女、老年人、在校大学生等贫弱群体为主,他们也相应成为传销的最大受害者。
令人震惊:传销人数迅速蔓延
“投资8000元人民币,平均收益300%,30个月后,8000元变成40万元”,多么丰厚的回报!然而,越是诱人的谎言之下掩盖的越是更大的阴谋:据2007年9月2日山东、福建、吉林等地工商部门联手调查的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瑞士共同基金”调查结果显示:该案涉及全国30多个城市,一共有17万余人参与,涉案金额可能超过13亿元,成为迄今为止我国破获的最大传销案。
今年年初,“瑞士共同基金”伴随股市、基金热潮,以疯狂的速度传播。日前,魏某、陈某等非法经营的“瑞士共同基金”被山东泰安工商部门定性为“典型的以境外基金为名、以互联网络为平台、以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非法传销”。由此,这起目前国内最大的网络传销案,在山东泰安被掀开了冰山一角。日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部门。
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显示,2006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出传销案件3500多件,教育遣返受骗群众60.64万人次,今年1~5月共查出传销案件1200件,取缔传销窝点1.49万个,教育遣返受骗群众32.4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32起、592人。
欺骗性强:引发社会不稳定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非法传销活动主要呈现三种形式:
首先,无销售产品“拉人头”式的非法传销甚至犯罪活动。此类案件占全部查处非法传销案件的65%以上。
“拉人头”案件的参与者多数为初中文化以下的农村青年、失业下岗人员、家庭妇女、老年人等贫弱群体。他们求财心切极易被迷惑,常常被同乡或亲友骗到某个“很容易挣钱的地方”,一旦身陷其中,多数都抱有不发大财不回头的心态。有的即使发觉上当受骗,但为了把自己的投入收回,也加入到行骗者的行列,不断诱骗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投资”。
其次是以直销经营企业面目出现,布建网点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为传销非法活动披上“合法”的外衣,往往有较强的欺骗性。
最新动向则是利用网络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近期随着股票、基金的走俏,互联网上也开始出现大量投资基金的公司网站。他们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募社会公众进行投资。这类被称为“网上老鼠会”的传销活动,是近年来的新型犯罪。
从事此类网络传销的公司,往往声称自己为国际知名跨国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宣称其经营项目为能源开发、黄金期货、外汇交易等高收益高风险项目,且公司拥有专业投资团队可有效降低风险等。
在金字塔式的传销体系中,“人人都能成功”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只有极少数接近塔尖的“硕鼠”才能一夜暴富,而对无数身埋塔底的人来说,永远只能成为资金链条中的“分母”。这种普遍无法满足的需求,极易酿成社会的不稳定之源。
煞费苦心:拉人头更兼“洗脑”
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成功就在眼前……
这些听似天方夜谭的荒谬神话,却被传销组织奉为致富“圣经”。震惊全国的“欧丽曼”案件中,几十所高校的2000多名大学生就是在这种痴人说梦的言语蛊惑下深陷泥潭,甚至不少人在被解救后依然执迷不悟,深信自己从事的是“辉煌的事业”。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参与其中?又有那么多人深受其害却不能自?传销一个最大的特征与危害,就是“洗脑”。
组织者利用贫弱群体的致富心理,大肆蛊惑,通过课堂授课、课后帮教,对参与者进行“洗脑”,从精神上控制参与者,这种“邪教式”的组织形式,既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也具有极强的精神控制性。
他们对“新来者”一般采取“特别看护”的办法,即采取所谓的“隔离”、“跟进”的步骤。刚开始的一两天使其吃好、玩好,并与其“谈人生、理想、目标”等,一般不会让新来者了解很多情况;过了三四天就开始渗透,使其产生兴趣;五六天后使其打消顾虑,死心塌地地融入这个“大家庭”。例如,讲课者结合我国转型期那些与个体户、股票等相关的典型案例,突出他们抓住机会取得巨大成就的特例,向听讲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使听讲者的激情开始膨胀,跃跃欲试,开始排列“同学”、“老乡”名单,不惜牺牲“亲情”,来实现所谓“一夜暴富”的梦想。
公安部日前公布的案例中,有一封甘肃庆阳一名受害群众写给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的来信:“我们庆阳市让人骗到湖南、江西、广西等地搞传销的人员有一两万人之多。去年5月份我让人骗到湖南益阳。亲眼目睹了非法传销害人的全过程。被骗去后,我发现从事传销的人员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有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有了这些人的进入,使传销业说服力更强,使更多的无辜群众成为受害者。我们庆阳市是个贫困地区。传销挣上钱的只是极个别组织者。少数成功者也是靠大量的群众的加入而从中获利。我亲眼目睹了那些上当受骗群众的惨状,他们变卖家里的牛羊、拖拉机,倾家荡产,使赖以生存的土地荒芜,儿女寄放在亲戚家,苦苦熬了几个月,组织不起自己的下线,只有背着沉重的债务回家……”
花样翻新:打击查证越来越难
随着国家对非法传销活动打击力度加大,传销组织的活动变得更为分散、隐蔽。在与执法部门的“斗争”中,一些传销组织具有了比较强的反侦查能力。这些传销组织内部分工明确,由大头目?,小头目跨城市组织活动,有专人负责“培训”、收费、资金运转、“网络”维护。
传销人员绝大部分来自外地,大多聚集在城乡结合部,往往受到传销组织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他们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亲戚、朋友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是传销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据来自打击传销工作一线的一位工商人员介绍,随着打击传销的不断深入,传销活动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比如,由“规模撒网”改为“单个钓鱼”,将“大课”形式改为“单独辅导”,采取“一对一”的形式逐个发展;由“面授机宜”改为“网上授课”,通过计算机网络在线授课或通过网站管理者发送信息到个人邮箱进行个别沟通;传销活动的资金部通过个人银行账号存取,没有票据单据。这些新手法给工商、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
另外,传销活动有很强的“复制性”,这是传销屡禁不绝的又一重要原因。有些参与者学习掌握传销技巧后,重组体系,另立山头,在很短时间内会员就以几何级数成倍增加。这些新的传销组织吸取“母体”被打击取缔的教训,表现出更加严密的组织性和流动隐蔽性:对参与者的人身、资金进行严格控制,无内部人员介绍,外来者无法介入;全部采取异地传销,集中租房居;组织者、策划者在幕后?刂富;参与人员遇到执法部门打击后一打即散,散后择地再行聚集。
此外,相关法律对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主客观要件、证据要求、移送标准、管辖范围等缺乏明确规定,震慑力不强。
针对广大公众应如何防范的问题,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公安部的有关领导都表示,不要轻信“一夜暴富”的谎言,不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正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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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会”是“金字塔销售计划”的俗称,就是变质的“多层次传销”。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华尔街资料显示,“老鼠会”最早成立于1964年。1971年,美国贸易委员会有鉴于“老鼠会”在全美各地流窜发展,并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于是率先控告“假日魔法公司”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同年加州政府也检举“佳线产品公司”的非法行为。对此,“老鼠会”无法在美国立足,于是开始跨国发展。由于他们在各国市场崛起,谋取暴利,并引起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相继被勒令停业。 (记者 李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