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男子酒后壮胆,多次向110拨打骚扰电话,辱骂接警员,随后又对出勤警察大打出手。日前,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凡全昌、凡新华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20日晚上,项城市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在永丰朱滩有人报警打架且报警人辱骂110值班人员,永丰派出所所长韩某和干警杨某接警后到永丰朱滩村出警时,遭到凡全昌和凡新华以及报警人凡录军(另案处理)的殴打,致使干警杨某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凡全昌、凡新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共务犯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袁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