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张老汉肖像权案终审落下帷幕。在法官的主持下,张老汉与北京中经网联合信息咨询中心、某报社达成调解协议,中经网当庭向张老汉赔礼道歉,并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7500元。
张老汉系精神残疾人,2006年,中国经济网上刊登了张老汉穿着花袄、梳小辫的照片,并冠以“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之标题。
中国经济网业务拓展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从来没有接到关于张某及家人对此事的任何投诉,并称他们没有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故意,且中国经济网不是首发,也是从其他网站转载的。
张老汉认为中国经济网未经许可而擅自发表其照片并有不当言辞,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中经网网站为某报社主办的国家级重点新闻网站,中经网、某报社均应道歉并赔偿。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中经网在中国经济网上以登载十日声明的形式向张老汉赔礼道歉,并给付张老汉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一审判决后,中经网不服,并提起上诉。一中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通讯员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