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原行长韩文明及其前妻高建民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文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以受贿罪判处高建民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二人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韩文明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担任农行西藏分行行长(正厅级)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前妻高建民收受西藏林盛助邦公司大股东蒋某人民币292万元,陕西精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童某人民币41万元、美金16万元,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30.92万元、美金16万元。其中韩文明索要人民币217.92万元、美金6万元;高建民参与收受人民币11万元、美金10万元。
案发后,二被告人共退赃款人民币453万元。(王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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