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云南红河自治州修建蒙新高速公路,200多名农民工在其中一个路段工程工地务工。去年5月工程结束,承包方应付的440万元劳务费只给了200多万元,余下部分未支付,这200多名工人没有得到工钱。近日,四川武胜县、岳池县农民工的20多名民工妻子自发组成了“太太讨薪队”,南下为丈夫讨薪。到达云南之后,“太太讨薪队”与工地方发生冲突,据报道,武胜县劳动局已紧急介入调查此事。(9月10日《华西都市报》)
有统计显示,70%以上的农民工在进城时把父母、妻子和子女留在了农村,催生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社会群体,俗称“386199部队”。尤其是“38”所指的农村留守妇女,承担起生产劳动、家庭劳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承受着繁重的劳作压力和生活压力。因此,四川武胜县、岳池县农村留守妇女组成的“太太讨薪队”一事就需要特别引起我们的关注,报道中提到的这些妇女在与工地方交涉中遭遇到的推诿、争执,甚至被打受伤,已然显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严重,堪称“古有孟姜女寻夫哭长城,金有留守妇女千里为夫讨工钱”。
上个月底,广西南宁出台新规,严禁“恶意讨薪”。此举引起的激烈批评中,一名网友一针见血的指出,如果没有“恶意欠薪”在先,哪来“恶意讨薪”,并建议有关部门应该把更多的智慧和精力用在如何严禁恶意欠薪这个源头上面。报道说,这些妇女“在派出所、项目部之间奔走,但都不得要领,饱尝辛酸”,难道说,真要留守农村的“99”和“61”(留守儿童和老人)全部出动,对拖欠工资的施工方、建设方及有关部门磕头哀求,才能换回农民工兄弟应得的劳动报酬吗?
联系到“太太讨薪队”这个具体案例,我们可以“又一次”的总结出:建设领域层层转包、层层剥皮、中间环节巧取豪夺,最后使农民工成为债务链条中的最终受害者,此外,据“中国法院网”2006年4月发表的一个报道,目前许多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是政府部门和中小学校拖欠建设工程款引起的,财产执行回来后,还来不及分配即收到地方党政相关领导的批条或训斥或下令立即将执行所得财产“回转”,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当然无从谈及。
笔者认为,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有关部门的处理逻辑中必须从特例式的一案一处,真正变成法律法规的忠实践行,不能每一次都要等到农民工失望到绝望作出极端行为再慌忙救火紧抓一阵子,也不能非等到春节国庆才齐抓共管认真一阵子,更不能寄望于高层领导调研考察时提出指示再紧锣密鼓深入一阵子。
在此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国家和地方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绩工程的制度化日;膊,重惩违法违规者,畅通公民信访举报渠道,从根本上切断无财力支持的政绩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血脉”;二是真正落实重点行业职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三是将正在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与税费征管等监管结合起来,不仅要通过媒体曝光存在拖欠农民工资问题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而且要想方设法增大这样恶意的老赖企业的运营成本,比如其应向政府缴纳的税费、办理的各种手续原本可分批完成的改为必须一次性补办到位,让其寸步难行、举步维艰,让这样的负激励效果促使企业转变作风、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