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宜宾市筠连县邓利全涉黑组织案的6名嫌疑人,昨日由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当6人被警车押到法庭大门外时,早已等待在此的一些受害群众怒视着他们。一名群众激动地说:“称霸一方的‘鱼霸’们,你们也有今天!”庭审结束时,邓利全等6人分别被判处16年至4年的有期徒刑。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庭审篇
6嫌疑人风光不再
由于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涉黑组织案,前来参加旁听的市民较多。为了保证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当地实行了严格的保安措施,对进入法庭参加旁听的人,必须先将提包等物品交给大门口的法警检查,并要求所有参加旁听的人员,手机必须设定为振动状态,未经法庭同意不得录音录像等。在庭审中,自知罪孽深重的邓利全等人,始终耸拉着脑袋,几乎是一问一答,只是在最后法院判决后,其中的女嫌疑人邓利秋才提出要上诉。
回溯篇
黑老大发家于“鱼霸”
A发家史 成立歪公司垄断鱼市
今年36岁的邓利全小名邓六娃,尽管只有初中文化,但其自认为“经济头脑”非常发达。为了弄大钱,从2004年10月起,在办理了以“邓利全”为名称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后,邓利全纠集刘期成、蒋玉明、刘仕贵、李远明、杜建国(均另处)等,建立“建宏渔业批发部”(又叫“建宏公司”),强迫鱼商鱼贩只能把出售的鱼交到其“公司”,同时通过威胁、恐吓和殴打等方式,迫使本地的鱼商鱼贩只能在其“公司”批发进鱼,并阻止鱼商将鱼外运销售。
由于邓利全专横跋扈,其“建宏公司”经营约一个月后解散。尝到“甜头”的邓利全再次纠集邓利秋等人,成立由邓利全、杨昌华、向举、刘期成等人投资入股的“华利”鱼类批发部,邓利全则将原“建宏公司”的打手贺发金等人员一并带入“华利”,继续进行非法垄断经营活动,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带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牟利组织。
B扩张期
组织黑打手强买强卖
随着该组织势力的不断扩大,邓利全网罗的贺发金、张剑、向举等帮凶,又网罗了一些“外围”人员,组成黑打手,形成了以邓利全为“塔尖”,贺发金等骨干成员为中坚,而其他参加者为基础,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的“金字塔型”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邓利全及手下曾先后多次到该县的鱼类市场和周边一些地方,以“不合作就弄去坐牢”等语言威胁当地鱼商鱼贩今后只能到其“公司”进鱼去卖。2004年11月7日,邓利全等人召集鱼商鱼贩开大会,强行制定价格。邓利全的行为导致了筠连及周边一些地方的鱼价大幅度上涨!八挡环痛蚍笔堑死目谕缝。为此,邓利全及打手们先后准备刀、棍、铁棒、狼牙棒等,对一些不听其“招呼”的当地和外地的鱼贩鱼商等进行暴打。
邓利全涉黑组织在攫取非法利益后,开始大肆挥霍,该组织所获利益除每月向所有成员提供数百元到1000元不等的工资外,部分人员还享有100元/月的电话补助费。对其成员贺发金雇请他人殴打詹某有功,也以5000元的“办事费”名义报账。从2004年12月到2005年4月期间,其鱼业销售非法营业额达到人民币154万余元,案发后除去各种开支,仍有非法收入5万多元。
C恶到头
群众不断举报惊动公安部
在群众的不断举报下,筠连县邓利全涉黑组织案惊动了公安部,公安部将此案列为2006年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批挂牌督办案件,并指定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吴健为侦查破案责任人。2006年6月,邓利全等人被依法逮捕后,由宜宾市中院指定,从筠连县移送异地,由该市翠屏区法院审理。
反响篇
今后可以安心做生意了
翠屏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一审以邓利全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6000元。邓利秋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贺发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张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向举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期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判决书多达38页,当一审判决宣布完毕后,许多参加旁听的市民露出了笑脸,拍手称快。专程从筠连县赶到宜宾参加旁听的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邓利全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掉,“鱼霸”消失后,当地市民今后可以安安心心地做生意了。
相关链接
公安部列为2006年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批挂牌督办案件共有40件,其中四川省4件,分别是成都市陈维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眉山市左顺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资阳市李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宜宾市邓利全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记者:李林 田富友 陈章采 筠连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