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后生活无着,东莞某食品厂一名离职员工遂加入抢劫团伙,转而对他人实施抢劫。记者昨日获悉,该男子因涉嫌抢劫犯罪,目前已被市区检察院予以批捕。
被抢之前,孙某峰就职于东城区某知名食品厂。今年7月25日,他从工厂离职,不久即遭遇抢劫,身上的钱物以及证件全部被洗劫。年仅19岁的孙某峰不知道如何应对这一变故,被抢后的四天,他都睡在桑园附近的莞深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到了7月29日,又一帮抢匪盯上了孙某峰。
当日上午8时,一行五名男子凑到了孙某峰跟前,向他要钱。孙某峰答说没钱,对方不信,并在他身上狠狠搜了一遍。确实没有收获,这五名男子便离开了。到了下午4时左右,这五名男子又回到高架桥下,问孙某峰要不要一起去抢劫,孙当时答应了。
事后,孙某峰告诉公安机关,他答应参与抢劫时,很清醒地知道抢劫是犯罪行为。但他已经几天没吃的了,再加上身上没有证件,所以最终同意加入抢劫团伙。
随后,这群人带着孙某峰到附近的大排档好好吃了一顿,并给他讲解了当晚的抢劫计划,还分配给他一把水果刀。当晚8时左右,孙某峰等人在桑园路口拦下了一对情侣,并从对方的身上搜了160余元及一部手机。抢得财物后,一行人逃离了现场。逃跑过程中,孙某峰被两名保安抓获。当场,他将身上的60多元退还给两名受害者。
被有关部门收押后,孙某峰如实地供述了参与抢劫的细节。记者从相关办案人员处获悉,由“被人抢劫”转变为“抢劫别人”,类似的案例并不多见。但是,为了避免这一情形的发生,办案人员提醒市民,一旦被抢应当立即报案。身无分文的市民可以通过警方获得包括路费等在内的必要资助。(宋爱国 劳业云 郑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