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一名中年妇女带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走进遂川县公安局大汾派出所向值班民警报案称:24日下午,一个“小混混”热情邀请她女儿搭顺风车,谁知在路上就开始动手动脚,幸亏她女儿机智,拼命反抗才逃过一劫。大汾派出所得知后,立即向刑警大队通报。
少女等车被嫌犯邀上车
刚满18周岁的受害少女黄某是大汾镇螺汾村人。24日下午,黄某到大汾镇买药后准备回家,站在大汾镇政府侧的久营公路旁等车。此时,一个青年男子驾驶着一辆黑色皮卡车刚好通过此处,看到在路边等车的黄某后,该男子自称滁州人,得知黄某要回螺汾后,主动提出叫黄某坐顺风车回家。尽管不认识这个青年男子,但考虑到马上要下雨,黄某犹豫了一下,还是上了小青年的车。
嫌犯车上猥亵少女致车侧翻
谁知,该男子载着黄某行至一路段时,突然停下车,强行要与黄某接吻;颇臣峋霾淮,该男子强吻黄某,并欲与黄某发生性关系;颇称疵纯,停在路边的皮卡车因为两人拉扯,竟侧翻到路坎下面去了。这时,该男子才停止对黄某进行猥亵。翻车后,恼羞成怒的小青年竟要黄某赔偿翻车的损失。由于车已侧翻,机智的黄某趁机逃脱,并将车号记了下来。
嫌犯现已被刑拘
警方很快查明,该男子古某(1981年生,遂川县大汾镇石狮村人,家住大汾镇圩镇,2002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八个月)。2007年8月25日上午,做出龌龊之事的古某像没事般地依然驾车到遂川县城修车,直到得知受害少女已报案,才吓得驾车逃往青原区躲藏。8月26日上午,办案民警在105国道遂川与万安交界处,将古某抓获。
到案后,古某对自己猥亵黄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古某已被刑拘。作者:梁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