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自2006年年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人民法院将审判工作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核心任务,积极抽调精兵强将,及时、公正地审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统计显示,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全国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案件377件,4824人,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判决的250件,2749人。
其中,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的244件,2736人,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的6件,13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占49.49%,高于同期法院判处的其他各类刑事案件32.49个百分点。
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决贯彻“严厉打击、除恶务尽”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和“;ど 奔峋鲆婪ù友铣痛,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在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人民法院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安徽省两级法院在审理号称“霸亳州”的李伟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过程中,严格把关,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判处李伟、王前进、李亚等3名被告人死刑,对此判决结果亳州当地群众拍手称快。据安徽省统计局所做的群众安全感调查显示,司法机关打掉李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后,亳州市群众的安全感比率为96%,同比上升10.6%,上升幅度居全省第一。
在专项斗争行动中,各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顽强的工作作风,全力投入到专项审判工作中去。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受理的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天网一号”岳崇东等人涉黑案,14名被告人被分散羁押于郑州、开封两地10个看守所。送达文书、核实证据需驱车1000多公里,但承办法官不辞辛苦,保证了案件的快审快结;宁夏石嘴山中院在审理叶福有、马德林等人涉黑案过程中,专案组成员在国庆长假期间主动放弃休息,加班加点研究案情、逐起核对犯罪事实和证据,保证了该案得以公正、高效地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组织召开了部分高级法院打黑除恶审判工作座谈会,分析、研究了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下一阶段,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奋力拼搏,不断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和明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此次会议还对《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草案)进行了讨论。(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