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文件查阅服务中心,作为统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查阅场所,提供政府公开的综合信息,方便公众查阅。也就是说,今后,普通老百姓也可以查到政府部门的“红头文件”了。
为期两天的杭州市第11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昨天结束,市人大常委会初审了《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草案)》。
档案馆传统的收集方法是各单位从文件形成10年后移交给档案馆,再由档案馆鉴定是否向社会开放。随着形势的发展,这种传统的档案管理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此次新的《条例(草案)》中,提出建立文件查阅服务中心,就是要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具有规章性、政策性、公益性、服务性的非涉密文件集中统一保管,并向社会开放,既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地、零距离地了解政府信息,解决公民看“红头文件”难的问题,同时也能带动档案馆馆藏资源的利用,发挥文件、档案、资料三种资源互补的整体功能。
草案明确规定,市、区、县(市)国家档案馆包括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合法有效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需利用未开放档案的,须经国家档案馆同意。
随着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文件大量产生,如何有效管理电子文件、电子档案,是当前一个突出问题。
对此,草案提出,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公文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纳入机关文书处理程序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有关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应当一并移交相应的电子公文。
杭州是一座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城,如何发挥名人档案和地方特色档案,也是草案着力解决的问题。草案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综合档案馆寄存或捐赠名人档案资料和实物档案。
另外,杭州市人大教科卫委员会建议,将“民生档案”也纳入新领域档案。(作者 周威 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