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南宁人张某为承建工程,向原县级百色市贸易局(下同)交纳了50万元工程保证金。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工程建设搁置。按理,工程无法继续建设,工程保证金也应及时退还,但贸易局只退还1万元后,便没有了下文,剩余的49万元保证金至今没有退还。7年来,张某多次向百色市右江区相关部门追讨,可最终得来的是一个自己并不满意的结果。
据张某说,1999年11月,他听说百色市贸易局有一个工程要上马,于是找到该局局长黎某。经过多次接洽,黎某称,在工程招标中,要想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就必须先交付50万元保证金。为了拿下这个工程,张某多方筹资,于2000年1月将50万元汇入百色市贸易局账户。之后,张某多次到百色市贸易局询问招标之事,却一直没有下文。2000年7月,一个消息让张某吓出一身冷汗:50万元的保证金在汇入账户后没几天,就被贸易局挪为他用,而所谓的工程项目,也因为各种原因“不搞了”。按理,工程“不搞了”,工程保证金也应及时退还,但7年来,尽管张某不断追讨,却只拿回1万元保证金,剩下的49万元迟迟追不回来。
8月16日,记者与当事人——原贸易局局长、现百色市右江区粮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黎某取得联系。黎某对此事并不否认。黎某称,1998年,当地政府决定由贸易局负责筹措资金,把田垌仓库改造开发为市场。一期改建工程结束后,1999年底,贸易局进行二期工程招标,张某确实按贸易局的招标规定交付了50万元工程保证金。但由于一期工程拖欠工程款,该局只好用张某的50万元保证金偿还工程欠款。记者问,既然二期工程没有开工,为什么不把保证金退还给张某?黎某说:“贸易局已退给张某1万元,剩下的49万元没有钱退还了!崩杌垢嫠呒钦,原县级百色市撤销后改为右江区,贸易局也随之撤并到经贸局,其法人主体同时划转,此事只能由右江区经贸局解决。
百色市右江区经贸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机构改革后,贸易局划归经贸局时,财务账目上确实有49万元欠账,但经贸局根本没办法拿出钱来偿还。
记者了解到,百色市右江区曾专门为此事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8月17日,调查组负责人黄某告诉记者,经过调查,2000年1月,原县级百色市贸易局收取建筑老板张某50万元工程保证金一事属实,至今还有49万元未还;颇掣嫠呒钦,当初建设的田垌仓库市场工程,主要由现在的右江区百货公司、五金公司等单位受益。按照谁受益谁还钱的原则,目前已制定出还款计划,每年还款10万元,计划用5年时间把欠款还清。
追讨的款项有了眉目,但张某却高兴不起来:49万元工程保证金被毫无道理地拖欠了7年,如果再分5年还清,加起来就是12年,这12年的利息该怎么算?对此,右江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能如此,要利息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记者 唐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