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吴先生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派出所要求另交两张数码打印照片,吴先生认为此举违反了公安机关严禁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设置其他附加前置条件的规定,为此将派出所所在公安分局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获悉,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这起案件,这是全省首例因办理二代身份证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
事发:办理身份证须交两张照片
吴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8月10日下午,他来到永登县城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经过询问得知,前来办理身份证的人必须先交两张数码彩照,否则不予办理,他去照相馆照相后交了照片,这才办理了二代身份证。记者采访时在永登县城关派出所的确发现了有关办理二代身份证须交照片的通知,随后又跟随前来办理二代证的市民前往永登县某照相馆,证实了该情况。
市民:多收照片的行为不妥
吴先生认为,公安部、兰州市公安局明令规定严禁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设置其他附加前置条件,永登县城关派出所不遵守上级部门的规定,并以人口与治安管理为由要求他提交两张照片的行为不妥。
户政科:因工作需要收照片
记者随即电话采访了永登县公安局户政科相关负责人。其表示派出所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确实向各位办理人收取了两张数码彩色打印照片,但所收取照片是用于常住人口登记表的。
根据公安部对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规定,16周岁时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时,上面的照片有效期为10年,在26周岁时需要更换,接下来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时也需要更换,46周岁之后就长期有效了。现在很多人原来表格上的照片已经过时,到了更换照片的时间,借助于办理二代身份证,所以就一并收取。(记者 景亚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