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中午,淳化县医院几名领导乘车下基层,坐在车上的医院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张某突然被猎枪击中右胸,送往附近医院途中不幸死亡。昨日,淳化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后得出结论:张某系自己使用猎枪时不慎走火致中弹身亡。
伤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昨日下午,本报(华商报)记者来到淳化县胡家庙卫生院,事发后,张某就是被送进了这家医院。据一位参与抢救的医生介绍,张某被送来时,大约是8月9日中午12时20分,流了很多血,右胸被打出一个窟窿。据了解,由于是县医院的领导不幸中弹,胡家庙卫生院极为重视,派出三名有经验的医生参与抢救。但医生很快发现他们的努力是徒劳的,张某由于伤势过重,在送来卫生院之前人实际已经死亡。
记者随后来到了淳化县医院。提起张某不幸中弹身亡,院里的职工都避而不谈,但在医院紧邻的一间小屋前,已经挂上了“沉痛悼念张××同志”的黑色横幅,屋前摆放着许多花圈,屋内设置了灵堂,张某的亲属在低声哭泣。
事故系本人使用猎枪不慎走火
据淳化警方介绍,8月9日中午1时05分,淳化县公安局官庄派出所接县医院副院长李天森电话报案,称县医院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张某在与几位院领导下乡时,自己使用猎枪过程中走火,被送往医院途中不幸身亡,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接报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鹏立即组织刑警大队、治安大队20多名民警赶赴现场,经过对死者张某的尸体进行初步检验和对事件经过的调查,初步查清了事情经过。
警方调查认为:8月9日上午,县医院院长和一名副院长及张某(男,50岁)与县城建局的一名职工,乘坐医院的救护车去胡家庙、黄甫地区布置广告牌工作。上午11时许,当车行至黄甫御泉村附近时,坐在车上的张某突然让停车,称发现路边有野鸡,遂从救护车后厢担架下一尼龙袋内,取出自己携带的一支单管猎枪。张某连打两枪,有一枪击中目标。当他第三次射击时,枪发生卡壳,张某遂收回枪支在车内摆弄,突然该枪走火打中了他的右胸。
淳化县公安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经警方调查,张某中枪已排除了他杀的可能,系由本人使用枪支不慎所致。张某的家属和县医院对死因无异议,警方正在全力调查猎枪的来源。(作者:杨怡 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