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7月16日电 记者从山西省纪检委和监委今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省芮城县阳城镇孙涧村孙涧砖厂“黑砖窑”案共追究有关责任人16人,其中给予芮城县县长陈杰行政记大过处分。
山西省纪检委副书记杨森林介绍,芮城县阳城镇孙涧村孙涧砖厂“黑砖窑”案追究的16名有关责任人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6人,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撤销行政职务(含撤销任职资格以及罢免资格)5人,行政降级4人,行政记大过4人。
杨森林说,在这起案件处理中,给予孙涧村党支部书记孙学让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孙涧村党支部副书记、孙涧砖厂法定代表人孙安民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代表职务。
据山西省纪检委和监委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芮城县阳城镇孙涧村孙涧砖厂涉嫌非法使用童工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