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2个月的调查,内蒙古固阳县委和政府决定给予固阳县建设局局长李双鹰撤销固阳县建设局党总支书记、固阳县建设局局长职务的处分。
李双鹰在2007年5月12日带头在固阳金山收费站堵车,致使堵车达7个小时。
参与此事的固阳县建设局房管所所长张小平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固阳县建设局副局长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包斯琴、固阳县建设局自来水公司经理丁建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7年5月12日9时54分李双鹰驾车从固阳去包头,过金山收费站时交了10元过路费。不久李双鹰因有事掉头返回收费站。此时李双鹰拒绝再交返回的10元过路费,与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李双鹰将汽车停在1号道口,张小平从固阳赶到,交了10元钱后过了收费站将车掉头,堵住了2号道口。随后赶来的包斯琴驾车堵住3号道口。收费站工作人员将1号道口的隔离墩移开,以供汽车勉强通过,这时赶来的丁建华驾车停在1号道口,与李双鹰的车并排将1号道口彻底堵死,历时7个小时。(文/祝福 李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