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结识了一名漂亮女友,男子姚某高兴地从北方来到广州,可他发现,女友的真实身份竟是一名三陪女,在三番五次劝女友辞职不成后,姚某竟将女友杀死。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女友是三陪杀人害命
28岁的姚某与滕某于2005年通过的网络聊天认识,后建立恋爱关系。但是,两人真正走到一起后姚某才发现,腾某的真实身份竟然是三陪女。既割舍不了又难以忍受,姚某感觉与腾某交往很累,遂产生杀死腾某的念头。2006年10月2日,他从北京来到广州,在三元里的一间五金杂货店买了一条红色尼龙绳,当时有用绳子结束生命来解脱的想法。去到滕某的住处后,他去劝说腾某不要再当三陪小姐,滕某一直称家庭困难,下不了决心。姚某顿时火冒三丈,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勒死了腾某。
用死者QQ留言拖延时间
在用绳子勒死腾某后,姚某以1250元把热水器、电脑、电视机卖给了送煤气的两兄弟。10月4日中午,送煤气的人把东西搬走后,姚某拿了滕某的照片、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离开了出租屋,之后坐火车离开了广州。
为了拖延时间,避免事情暴露,让自己有时间在被抓之前见见家人,姚某在杀死腾某后,曾打电话给腾某的朋友胡某说与腾某吵架,腾某不知去向,其还用腾某的QQ给王某留言,说腾某在汕头,想安静一下。
法院认为,姚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姚某杀人后又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对被告人姚某应数罪并罚。广州市中院日前作出判决,决定对姚某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闫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