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女,在厌烦家人责骂后,竟然选择跟随28岁的小伙“私奔”,被解救时,少女已和小伙办了喜宴,但仍坚称自己是自愿的。
14岁女学生突然失踪
小丽一家来自贵州,在江东开店做小生意,小丽还是在校学生。
今年4月10日,小丽的家长向江东明楼派出所报警,称他们14岁的女儿小丽(化名)已经失踪一星期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派出所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民警经走访调查,发现小丽与附近一家小吃店的男服务员张某比较熟,而张某与小丽一样,也一星期没见了。民警根据线索,发现小丽跟随张某去了他老家河南。警方怀疑小丽是被张某拐骗了,于是进行解救。
不满14岁自愿“结婚”
上周,警方远赴河南解救小丽,到河南后警方发现小丽住在张某家,但张某已经不知所踪。出乎警方意外的是,小丽竟对警方的解救丝毫不买账!拔沂亲栽父叩,你们不要去骚扰他!毙±龅幕埃钤诔〉娜烁械骄。
张某今年28岁,因为小丽经常去他所在的店里就认识了,虽然小丽还是个孩子,但两人很聊得来。
4月3日,小丽因为成绩差遭到阿姨的责骂,第二天又因为学习的问题,她又挨了父母一顿责骂。想到平时自己经常被骂“没用”,那一天小丽找到张某说,想逃离这个家。
张某二话没说,带着小丽到市区玩了一天。当晚,两人住在一起发生了性关系。4月5日,小丽和张某商量决定私奔,去河南张某的家乡。期间,张某也询问过小丽的年龄,并让小丽对外人说自己18岁。
到了河南后,小丽每天负责给张某洗衣、做饭、打扫卫生,扮演着女朋友的角色。5月9日,小丽和张某还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此后,这个孩子就以“妻子”的身份一直居住在张某的家里,直到被解救。
警方称张某构成强奸罪
在了解事情经过后,警方发现,1993年出生的小丽和张某在一起时还未满14周岁。按照刑法规定,张某明知小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还与她发生性关系,并且长期同居,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
目前,警方正对张某进行全力抓捕。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强奸幼女的案件并不少见,有些孩子的早熟和对性的幻想令她们迷失在外界的诱惑中,受到伤害还不自知。
青春期的孩子应加强教育
宁波启点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高明霞听闻这个案例也很震惊,她表示,家庭教育的失败是导致小丽迷失的主要原因。她在家里得不到想要的关爱,所以对张某的关心误认为就是自己想要的爱。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有半成人感,生理成熟,但思想仍然幼稚,思维比较单纯,有很强的依赖感,所以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诱惑。而另一方面,这些孩子因为没有什么生活经验,无法正确判断周遭的事物,这往往会令孩子受到伤害。
对这些孩子,国家通过法律强制;に敲馐苌撕Γ页じΩ米⒁庹芬记啻浩诘暮⒆友Щ嵴4碛胍煨缘墓低、交流,避免孩子受到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