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前通报5大渎职侵权案
万宁市林业局原副局长黄斯精
滥用职权 130多亩天然林遭刀斧之劫
案情:
2001年1月间,海南新林有限公司和石梅村委会村民卢亚军合伙,向石梅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承包了石梅大坑岭约270亩商品林地,准备开垦种植槟榔树。
由于该地长有天然幼龄林,必须办理砍伐手续后方可开垦。为此,新林公司副经理赵立新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时任万宁市林业局副局长的黄斯精,并请求给予帮忙。
之后,黄斯精带领林业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实地察看,在明知该地上生长有天然幼龄林,不允许开垦情况下,向局长谎报该地上的林木已被偷砍,并提议以补收120亩林地补偿费1万元的处理方法,让卢亚军等人砍伐开垦该地。
该局局长同意了黄斯精提议的处理意见。赵立新向林业局交了1万元林木补偿款。此后,卢亚军便组织人员砍伐天然林木并种植槟榔树。
经评估,卢亚军等人砍伐天然林面积为137.7亩,砍伐的天然幼龄木株数为24373株。
判决:
2006年10月27日,黄斯精被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昌江县财政局原干部杨成崖
玩忽职守 346万元“经济房”补助被卷走
案情:
1999年,为启动海南的积压房地产,中央决定拨专款补助将积压房地产开发成“经济适用房”的企业。1999年10月28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县印发的《中央财政补助海南省处置积压普通住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定由昌江县经济实用房开发中心作为权益企业,进行申报。
按规定,昌江县财政局是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职能部门,该局局长王书豪指定由时任企业股兼经济建设股股长的杨成崖具体负责审核工作,杨成崖是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001年10月至12月间,昌江县经济实用房开发中心分三批,向昌江县财政局报审安居文明小区和吉宁小区申报的相关材料。
杨成崖审核了这些材料,认为材料已经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后,向局长汇报并请示上报海南省财政厅。经过审批,海南省财政厅于2002年6月12日向昌江县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处置积压普通住宅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确认下达给昌江县财政补助资金1041万元,用于退付土地出让金。2002年7月28日,该项补助资金拨入昌江县财政局国库。
为确保资金安全,昌江县财政局决定与昌江县经济实用房开发中心在昌江建行设立共管账户,便于监管。经杨成崖与王书豪商议,在共管账户中预留杨成崖印鉴。在办理印鉴预留时,杨成崖没有亲自到银行办理,而是把印鉴交给申报工作人员符坚去办理。
共管账户设立不久,昌江县财政局将841万元补助资金转入共管账户中。2002年7月29日,符坚按照昌江县经济实用房开发中心与海南西海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把共管账户中的346万元转入海南宏盛永业实业有限公司账户上。杨成崖当日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王书豪报告。补助资金346万元被转出几天后,被海南宏盛永业实业有限公司经理何书典支取并潜逃。
事后查明,安居文明小区属于昌江县政府开发的福利房,没有缴交土地出让金;吉宁小区纯属子虚乌有。昌江县经济实用房开发中心提交这两个小区项目所有材料都是伪造的。
2003年4月23日,杨成崖因补助资金346万元被转走向单位写了一份《检讨书》,承认自己工作失误并请求组织处分。杨成崖玩忽职守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待收受王大魁3000元和钟杨2000元贿赂事实。
判决:
2005年11月17日,杨成崖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万宁市公安局东岭派出所原所长符泽锋
徇私枉法 收钱让强奸案私了
案情:
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件过程中,当时身为万宁市公安局东岭派出所副所长的符泽锋,擅自决定以收取担保金的形式私了此案。
在主持私了的过程中,符泽锋共收取4名犯罪嫌疑人的担保金2.9万元,没有出具收据。主持调解并起草调解书后,符泽锋从收取的担保金中,拿出8000元赔偿给被害人父亲,便终结了此案。
余下的2.1万元担保金,没入派出所的账。据符泽锋交代,其中有一部分由民警保管,另一部分买了手机。案发后,符泽锋退还赃款2300元。
判决:
2006年7月26日,符泽锋因徇私枉法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儋州市房产管理所原副所长何继贤
玩忽职守 185万元贷款被“假房产证”骗走
案情:
在办理一宗房屋产权证初审过程中,儋州市房产管理所原副所长何继贤,身为房管所工作人员,却违反正常的工作程序,不尽职责义务,导致他人利用伪造的证件等,办理出5本与事实不符的房屋产权证,并诈骗信用合作社贷款185万元,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判决:
2006年11月9日,何继贤被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屯昌县看守所原协警曾献宇
虐待服刑人员 服刑人员被殴打致昏
案情:
2006年12月24日下午6时许,在屯昌县看守所值班的协警曾献宇,听说留所服刑人员彭圣云将其手机给被刑拘人员使用,便将彭圣云从监区内提出,将彭圣云双手从背后用手铐反铐,带到值班室进行殴打。造成彭圣云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和左额、顶头皮血肿。
同年12月27日下午,被害人彭圣云出现昏迷、呕吐等症状,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彭圣云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微伤。
判决:
2007年4月18日,曾献宇被法院一审以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