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一“军事迷”宋某,爱枪支到了痴迷的程度,私自在家中收藏枪支10支,自己还动手制造1支。5月28日,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二罪并罚判处宋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06年8月21日,南平市延平区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从宋某的住处当场搜出仿六四式手枪、来复枪、单管和双管猎枪、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自制步枪等共计10支,军用子弹221发,以及弓弩、军用匕首、枪刺等物和用于制造枪支的电焊机、电锯等工具。
据宋某交代,他自幼喜欢枪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购买枪支进行收藏,朋友们知道他喜欢玩枪,也会帮他搜集枪支,不知不觉中藏枪数量达到了十余支。随着国家对枪支管理的严格,宋某开始自己动手制造枪支,为了造枪,宋某购买了大量的枪械书籍,还添置了造枪工具,在搜查中,警方发现一把正在制作中初具雏形的半成品六四式手枪。
2002和2003年,宋某将自己制造的一支左轮手枪,赠送给有共同爱好的吴某收藏,吴某又返赠了一把仿六四式手枪,此外,宋某还赠送了一支左轮手枪给朋友张某收藏。警方通过追查,从张某办公室里查获左轮手枪一支和两把发令枪改装枪支,从吴某住处查获左轮手枪一支。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这些枪均属枪支,其中有一支还是军用枪支,子弹属军用子弹,自制半成品仿六四式手枪不属枪支。
宋某的枪友吴某和张某也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作者:阮友直 林永青 秀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