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红杏出墙与公司德国老总发生性关系,李俊(化名)心理失衡,两次向对方敲诈钱款共计10余万元。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李俊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李妻于两年前进入一家公司担任秘书。
2006年9月,李妻往外地出差,李俊发现她的手机总是关机,接连两天都无音讯。李妻回家后,在李俊的一再追问下,最终承认和德国老总汤姆斯(化名)一起到北京出差,并发生了关系。李俊立即通过妻子的手机,短信联系汤姆斯,威胁、要挟汤姆斯拿钱“私了”。
10月11日,李俊与汤姆斯在咖啡店见面并达成协议,由汤姆斯给李俊10万元人民币和美金1300元作为补偿,双方不再为此事有任何瓜葛。
三个星期后,李俊又打电话到汤姆斯家,这次汤姆斯妻接了电话。李俊不仅和盘托出汤姆斯与自己妻子有染的事,还以自己受到精神伤害需要治疗为由,向其勒索人民币65000元。
翌日,汤妻向派出所报了警。11月26日,当李俊如约来到咖啡店准备从汤妻手中拿钱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庭审中,李俊家属主动退赔了汤姆斯10万元人民币及1300元美金。
4月24日,汤姆斯及妻子来到法院,与李俊及家人达成谅解,汤姆斯表示希望法院能对李俊从宽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汤姆斯虽然与李俊达成书面协议并支付了钱款,但该行为并不能视为被害人的真实自愿意思表示,而是胁迫所为。被告人李俊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李俊因意志以外的原因部分犯罪(即第二次敲诈65000元)系未遂,同时考虑到赃款已被退赔发还被害人,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严剑漪 李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