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丈夫有50元私房钱,夫妻之间发生了争吵,冲动的赵香(化名)居然就用短剑杀死了丈夫,虽然其后去公安机关自首,但悲剧已经不可挽回。记者前天从江门市检察院了解到,赵香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赵香和丈夫简某2005年12月份结婚后,一起从湖北省来到了江门台山市,与小姑一家生活在一起。2006年4月14日23时许,已怀孕一个月左右的赵香因丈夫简某存有50元私房钱,便与之发生激烈争吵。情绪激动的赵香盛怒之下从房间的电脑桌上拿起一把短剑打了简某的背部一下,但被简某抢下,婆婆谭某进来劝架后将短剑收起,离开了房间。
过了一会儿,赵香又和丈夫简某发生了争吵,她用手机砸了简某后,惹怒了简某。但此时赵香又害怕被丈夫打,她于是再次从电脑桌上拿起套有剑鞘的短剑护卫。夫妻两人在争夺短剑的过程中,婆婆谭某再次进屋前来劝解,于是简某放开了压住赵香的左手,但由于身体向前倾斜,不慎被赵香右手所持的短剑刺中左胸部受伤。此时的赵香顿时慌了神,叫亲属打电话给120,将简某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但简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将赵香移送到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赵香有期徒刑两年。(钱亚平 江检宣、陈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