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东家要几万元钱,保姆带走东家6个月大的男婴,虽然第二天中午她将孩子送回,但她的行为还是涉嫌绑架。昨天(4月4日)上午,虹口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保姆名叫沈伟,安徽明光人,小学文化。去年 9月份起,她住进了临平路上一户李姓人家,照顾初生的婴儿。东家的富足生活让她很是羡慕。偶尔想起自己两个尚在读书的孩子,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去年 12月5日,孩子的奶奶要出门买东西,她叮嘱保姆把孩子带出去晒太阳。沈伟觉得机会来了,她带着孩子径直出了小区,坐车到了人民广场,然后又转车,辗转到了莘庄自己外甥女婿的住处。她让亲戚给孩子去买奶粉,并说,自己要带着孩子住一天。
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李家却闹翻了天,孩子奶奶回来,发现保姆和孩子都不见了,桌子上没有纸条,也没有其他消息,一家人四处寻找。找到下午三点,也没有音讯,孩子爸爸只得报了警。
次日早上9点,沈伟终于告诉她的亲戚,自己把孩子带出来,是想让东家出个三万五万的,供自己家里的孩子念书用。外甥女婿劝他把孩子还给东家,上海的外甥女也打来电话劝她投案自首。 10点,沈伟带着孩子坐上出租车,往临平路方向驶去。她借用驾驶员的手机给东家打了电话,车子停到了指定地点,孩子在离开家近 24小时后,终于回到了父母的怀抱。沈伟则被警方拘捕了。
庭上,沈伟表示,东家和她并没有经济纠纷,自己的工钱都是按月结算的。但东家很少让自己出门,自己把孩子带出来,也是为了气气他们。她的辩护律师表示,沈伟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也没有造成什么损失,应该可以从轻,免于刑事处罚。
但公诉人员认为,沈伟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婴儿,应该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因她是自首,犯罪终止,可以根据刑法规定量刑。
该案将择日宣判。(作者:李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