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今天(3月23日)透露,商家在销售自行车时要开具四联单,登记身份信息和车辆编码等。
公安部称,购销实名制是自行车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即自行车销售商在出售自行车时,应当在四联单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上如实登记购车者的身份信息、车辆型号、编码及发票号码,同时给购车者开具正规发票。销售四联单中,一联给购车人,一联送有关部门报备,一联留存,一联寄回生产企业。实名制是建立自行车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自行车购销环节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目的在于为每辆自行车确定“所有权”。这样做的好处有三个方面:一是销赃、盗车人员不易把赃车销出去。二是便于自行车丢失被盗后查破案件,依法查处违法犯罪人员;三是便于破案追回被盗车辆后及时返还失主。目前不少公安机关收缴的自行车因无标示而无法找到失主。
公安部称,实行的实名制登记,与以前的打钢印主要区别在于:一是自行车号码是生产企业按照编码规则事先轧制好的,而以前打钢印是手工临时敲制的;二是编号登记在自行车销售环节即完成,减少了群众以往买到车后再打钢印、登记的麻烦;三是以前打钢印一般收取车主5至10元,而将来实名登记不收取车主任何费用;四是购销实名登记的号码是唯一的。(记者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