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与网友有出轨行为,王某就对网友进行了勒索5万元,实际得款2000元并被公安局抓获。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其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故对其从轻判处了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王某的老婆上网聊天认识了李某,一来二去,二人有了几次不正当的关系。一次偶然的机会,蒙在鼓里的王某发现了老婆手机上有李某的暧昧短信,再三逼问下,王某的老婆说了实话。大怒之下,王某想出了一个办法。王某先让老婆把李某约到岳各庄北桥附近见面,2006年12月17日下午5点多,王某带着两个哥们早早守在了那里。见到李某后,他就以老婆与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威胁向他索要5万元,李某害怕便将王某带到家中取钱,李某说自己没钱,在苦苦哀求之下,只给了王某2000元。拿到钱后,王某让李某写下了48000元欠条,并扣下了李某的面包车,之后才放了他。李某随即报警,将王某等人抓获。当场起获了面包车和2000元赃款发还给了李某。
法院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及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悔罪表现,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故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作者: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