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甘肃兰州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2月底发生在兰州市的一起恶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办案民警同时缴获了一批雷管、导火索、自制小口径子弹、爆炸装置等。
2月27日1时10分许,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的一家音乐茶府东侧窗台外发生爆炸。茶府门窗及电视机等物品被炸毁,与茶府相邻的住户、商铺的门窗玻璃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所幸爆炸后未造成人员伤亡。案件随即被初步确认为恶性爆炸案。
在专案组民警走访调查时,一位群众反映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案发当晚,有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在现场附近徘徊。那辆车把上挂着一个塑料袋,对方将塑料袋放到茶府临街的窗台上,随即发生了爆炸。与此同时,茶府老板也反映:2006年11月的一天晚上,有一位甘肃临夏口音的中年男子来此消费,与之发生过争执,此人骑一辆两轮摩托车,车上挂着一个写有“林业”字样的铜牌。
专案组进一步分析断定,这个骑摩托车的人很有可能就是“2·27”爆炸案的制造者。专案组通过与林业管理部门和林业公安部门联系,很快摸清了带有“林业”字样的铜牌共有三副,配发给3名护林员。接着,专案组将使用铜牌的人员逐一进行比对摸排,确定其中一名自称为张某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12日,侦查员掌握一条重要信息:张某在西关什字上沟附近的一家按摩房按摩。13时许,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当场查获一辆摩托车。紧随其后,民警从其住的3个地方查获导火索60余米、雷管81枚、硝酸铵炸药约1公斤、自制爆炸装置2个,以及小口径子弹和射钉枪子弹20余枚等危爆物品。
现已初步查明,39岁的张某原名方某,系甘肃天祝县朱岔乡朱岔村洋洼社农民,现居七里河区郑家台。方某是七里河五星坪林区护林员,主要负责五星坪后山树木绿化,管理水泵房和配电室等工作。他白天骑摩托车在林区巡视,晚上下山营运、载客。2006年11月的一天晚上,方某拉完客人后,到位于七里河安西路的这家茶府消费,因价钱问题发生争执,遂怀恨在心。2007年2月26日晚,他在兰州西站跑“摩的”,拉了两位小伙子,对方却不给钱,因此心里非常生气,遂产生对发生过争执的茶府进行报复的念头。27日1时许,他用私藏的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炸药包,放置在茶府窗台上引燃后逃逸。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宋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