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宁市新民路的黎某身家近百万元,而欠别人的7万元钱却一直不还,铁心要当“老赖”。法官上门执行时,她隐瞒财产,拒绝履行义务,法院最后对她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2005年12月,张某以23万元的价钱将一酒店转让给黎某,黎先后向张某支付了16万元转让费,尚余7万元一直没有支付。去年4月,张某向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款。2006年8月,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黎某支付张某欠款7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黎某仍不还款,张某遂于2006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黎某下落不明,执行工作一度无法进行。今年3月14日,法院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终于在南宁市新民路某单位宿舍区内找到了黎某。当执行法官和法警进入黎某家时,黎某及其丈夫苏某对执行人员恶言相向,说法官收受了“黑钱”、“为张某卖命”等等。而后,黎某夫妇声称法官非法侵入民宅,动手欲推搡法官和法警。在法官义正严词地警告下,二人才作罢。经过近一小时的耐心劝说和严肃警告,执法人员将黎某带回了法院。
来到法院后,当法官要求黎某如实申报财产时,黎某遮遮掩掩,并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然而,执行法官查明,黎某有多处房产,2002年时还在新和平商场购买了一间23㎡的商铺,其身家近百万元。
由于黎某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有履行能力却拒不还钱,兴宁区法院当天对黎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王克础 温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