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乳源县游溪镇中联村村民赖日保,以其在该县洛阳镇下洛水的两座“祖坟”被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推平为由,勒索该公司赔偿360万元。昨天,韶关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乳源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赖日保、钟文考有期徒刑两年;判处被告人赖兴田、李寿礼、陈永祥、钟文剑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
去年1月30日,被告人赖日保纠集钟文剑、钟文考、陈永祥谋划好,以其在乳源县洛阳镇下洛水的两座“祖坟”被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推平为由,敲诈该公司360万元。去年4月10日,被告人赖日保指使钟文剑、钟文考、李寿礼、陈永祥、赖兴田等17人到洛阳镇下洛水阻止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工,且扬言要绑架公司管理人员下山解决问题,因公安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及时制止而返回,同月20日,被告人赖日保再次指使钟文剑、钟文考、李寿礼、陈永祥、赖兴田等15人携带“开山刀”窜到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茶叶生产基地,扬言谁开工就打谁、砍谁,强行迫使工人停工,以求达到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赔偿的目的,因公安干警及时赶到制止,并当场将被告人钟文剑、钟文考、李寿礼、陈永祥、赖兴田等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日保、钟文考、钟文剑、陈永祥、李寿礼、赖兴田等人,以捏造的某公司毁坏其祖坟为由,采取要挟手段,非法索取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彭卫、汪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