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馆长林淑华因涉嫌贪污被北京市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林淑华于2006年1月20日,将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小金库”中提取的“馆长基金”现金人民币计3万元整,以他人名义存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定福庄支行,开立三年的定期存单,并据为己有,后被查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淑华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牟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石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