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4日,情人节当晚,平潭县潭城镇21岁的俞小姐在家中遭一蒙面劫匪强暴,并被抢走现金5100多元。平潭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3月4日,专案组民警在平潭澳前镇某旅馆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灯,成功告破这起特大入室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
据现年37岁的犯罪嫌疑人林某灯交代,自己因手头拮据才产生入室盗窃的念头。
2月14日晚11时许,林某灯头戴老虎帽,戴着手套手持钢筋条,驾驶两轮无牌摩托车至潭城镇受害人俞小姐的家楼下,观察一段时间后,他便从俞小姐家的一楼铁门旁翻墙入内,潜入受害人俞小姐房间,抢走俞小姐600元现金及其身份证。随后,兽性大发的陈某灯见只有俞小姐一人在家,遂产生歹念,先后两次对俞小姐实施强奸。
此后只抢得600元现金的陈某灯嫌钱少,强行拍摄了俞小姐的裸体照片,并要求用5万元现金才能赎回。之后又强迫俞小姐穿好衣服带上银行卡,并用透明胶布蒙住俞小姐的眼睛,强行用无牌两轮摩托车把俞小姐载至建设银行的ATM机前,在ATM机上取走现金4500元。
2月15日、1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灯又用新购买的手机卡先后10多次打电话给受害人俞小姐,以公开其裸体照片相威胁,要求俞小姐付给现金5万元。经讨价还价,最后商定由受害人当面付给现金2万元后,归还裸体照片和身份证。此次交易未得逞,陈某灯已经落入法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灯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谢永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