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孩在向女浴池内偷窥时,售票人员本想用砖吓唬他将其撵走,不料一砖将其砸成重伤。今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赵健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现年35岁的赵健辉,系丰县一浴池的售票人员。2006年11月21日晚上6时许,赵健辉在浴池的柜台卖票时,一洗浴后的女浴客告诉他外面有人朝女浴池内偷窥。赵健辉走到外面,果然发现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正在向女浴池内偷窥“春光”。为将孩子吓唬撵走,赵健辉在离其六七米远的地方将砖头掷向平房顶部,不料砖头落到屋顶楼板后弹起,击中在此处偷窥的李林林,致其头部流血不止。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左额开放性颅脑损伤、左额叶脑挫裂伤、左额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其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案发后,赵健辉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健辉过失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案发后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悔罪表现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法院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对其宣告了缓刑判决。(作者:刘秋苏 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