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的陈某因穷困潦倒企图“劫富济贫”,纠合他人将自己10岁的堂侄绑架并勒索30万元,收到25万赎金后,让孩子自行报警回家。数日后,陈某在河南老家被花都公安机关擒获,日前,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绑架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1999年初,陈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4年12月被减刑释放。此前,陈某与亲戚朋友鲜有交往,去年6月初,他特意到花都区赤坭镇拜访堂兄阿相(化名),得到阿相一家盛情款待。陈某得知,几年间堂兄在花都区开了玻璃厂和废品收购站,赚了不少钱。相比之下,他自己穷困潦倒,没有任何积蓄,于是萌生“劫富济贫”,绑架堂侄阿龙(化名)的念头。
陈某在阿相家做客两天,探听到了阿龙的学校、上学路径和时间等详细消息。2006年6月21日早晨,陈某纠合两名男青年驾驶一辆挂假牌的小汽车,窜至花都区赤坭镇剑岭村,趁阿龙上学之际截住他,将其从自行车上拖下来,用封箱胶带封住其眼睛、嘴巴、手脚,把阿龙整个人装入皮箱,随后开车到增城市一山庄隐匿。其间,陈某找到同伙牟某,让牟某给阿相打电话,以绑架了其儿子为名勒索现金30万元。
案发后,阿相马上报警,同时筹集了现金25万元准备交钱赎人。接下来两天内,陈某等人通过电话要求阿相辗转于东莞和增城等地的不同地点交赎金,先后变换地点十余次,最后在增城宾馆附近的山坡上收取了阿相的赎金。1小时后,陈某等人在增城朱村附近的道路上放下阿龙,让阿龙自己报警寻找父亲。在阿龙被绑架的第三天,阿相终于在增城市朱村派出所找到了年仅10岁的儿子。
陈某与同伙将25万元赎金分赃后,马上潜回河南老家。几天后,花都区公安分局民警通过侦查,在河南信阳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其抓获。日前,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绑架罪对陈某提起了公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徐艳、刘少夫、李瑚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