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绑匪杀害四岁人质后向其家人勒索钱财,担心被认出,两人自作聪明地雇一名陌生的搭客仔去拿赎金,结果搭客仔拿到赎金后一去不回。记者1月15日获悉,这两名绑匪近日分别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悉,张波和吴子烈都是四川人,此前在广州市番禺区鱼窝头打临工维持生计。2006年1月初,两人考虑到当地一卖包子的江某刚中了彩票,于是决定绑架江某的儿子勒索钱财。1月14日下午1时,张波带着钓鱼工具溜到江某的家门前,见到江某的4岁儿子小庆在玩,便以带去钓鱼为名将小庆骗到鱼窝头镇大同村10队一芭蕉地内。
两人起初本想控制住小庆后,向其父母索要钱财,但小庆突然哭闹着要回家,两人担心被人听到,便一个捂嘴一个掐脖子,将小庆弄昏,后就地活埋在一排水沟里(经法医鉴定为窒息死亡)逃离现场。当天下午,张波两人打电话到江家,声称江家的儿子在其手中,要拿1万元出来赎人。江家答应了绑匪,双方还约定了交钱地点在番禺区汽车客运站,钱要放在一双新买的鞋子里。
第二天上午10时,江家按约定带着1万元到番禺区汽车客运站1号窗,但张、吴两人临时又担心被认出,迟迟不肯现身拿钱。一直到中午12时,两人看到汽车客运站目前有很多摩托车搭客仔,便招来一陌生搭客仔以8元钱的报酬让其去拿那双放有赎金的鞋子,搭客仔答应后,张波两人便躲到清河市场等候消息。
张波两人在清河市场等了1个多小时都没见搭客仔回来,便重新租了辆摩托车去汽车站找,但没见那名搭客仔的影子,两人又返回清河市场等候近一个小时也没见人,这才知道碰到了“黑吃黑”,只好大叹倒霉后离开。
当天下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就将张波抓获,吴子烈也在第二天落网。同年7月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绑架罪将两人诉至广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法院认定张波和吴子烈绑架罪名成立,且致人死亡,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赔偿死者家属10万多元。(南方都市报;记者吴秀云、蒋结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