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国债广告单居然错发到了证监局官员手中,一起非法吸储案牵出了一桩高达数亿元的挪用资金大案,原东北证券上海吴淞路营业部总经理赵正斌分别伙同交易部经理何颖和客服部职员王蕾蕾挪用客户资金5.9亿余元、非法吸储1800万余元。日前,3人已被上海市检二分院分别以挪用资金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东北证券是第一批进驻上海证券市场的异地券商之一,其上海吴淞路营业部成立于1988年。去年7月,该营业部总经理赵正斌通过他人以邮政广告的形式发放“买国债,送大礼”的广告宣传资料,称国债的年利率为2.28%,并在邮政广告中承诺凡购买5万元国债就可送1000元奖励。
但赵正斌没料到的是,上海市证监局的一名官员一大早去邮箱收取报纸信件时,也收到了同样的宣传广告单。这名证监局官员细细读完广告单后,马上致电东北证券,发现后者对这个国债压根就不知情。也就是说,“国债”可能是营业部经理的个人所为。
上海证监局迅速展开调查,并向上海市经侦总队报案。经过一番调查取证,2005年9月23日,上海市经侦总队的一队人马直奔吴淞路东北证券营业部,抓捕了该营业部总经理赵正斌。
经查,从2005年7月至9月,赵正斌指使客服部职员王蕾蕾等人共向175名不特定公众非法吸储1800万余元,而他这样做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掩盖其之前挪用客户巨额资金的事实。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称,赵正斌于2002年3月调任吴淞路营业部总经理,之前赵是东北证券深圳某营业部副总经理,从1999年11月开始,赵既先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开展非法委托理财业务,造成理财亏损。调至吴淞路营业部后,赵因为个人从事股票买卖以及归还其个人在外的欠款,便大肆挪用客户保证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4月至2005年7月,赵正斌伙同何颖以替客户进行国债投资或委托理财,并以购买基金可获现金奖励为诱饵,将多家客户单位和个人吸引至营业部签订国债委托买卖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协议或约定固定存款回报,同时还诱使客户将资金和国债存入营业部保证金账户。随后,赵正斌指使何颖通过伪造国债交割单、存款凭证、对账单和委托书等方式,将客户的资金、国债和股票挪至其控制的公司、个人账户及其他证券公司,供其进行炒股或还债,共计挪用资金5.9亿余元。至案发时,尚未归还的本金达1.3亿余元。(来源:新闻晨报;作者:李晓明 梁奋远 李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