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两名吉林女子被人强迫来到北京卖淫,为了摆脱“妈咪”的控制,二人竟伙同他人持刀入户行抢。12月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崔凤娟、赵静、付瑜、王凯四人十到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1岁的崔凤娟和22岁的赵静于2005年10月,被东北人王某以找工作为名骗到北京,随后二人被强迫卖淫。和她们一起卖淫的还有另外六名女子,平时吃住都和王某在一起。
2005年11月,崔、赵二人在一宾馆内从事卖淫活动时结识了25岁的黑龙江女子付瑜,崔凤娟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付瑜,付瑜立即表示十分同情二人,要认她们做干妹妹,还答应二人说其丈夫张冰(另案处理)有本事,能帮助她们。
当晚,付瑜将二人带回自己的住所,把事情告诉了张冰,张冰满口答应帮忙。过了一会儿,张冰又问王某和屋子里其他人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崔、赵二人这才意识到张冰是要打着帮助二人的幌子去抢劫。但是,二人想借助张冰吓唬王某,也想凑点路费离开北京,就把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张冰。
第二天上午,张冰打电话叫来包括王凯在内的三名男子。他让崔、赵二人带路,而付瑜则赶当天的火车回东北老家。四男二女打车来到王某的住所,屋内的人听到赵静的声音,就把门打开,张冰等人一拥而入,持刀将王某等人驱赶到客厅内。在抢得价值两万余元的纯金首饰、四部手机和三千多元现金后,张冰仍不满意,又逼迫王某写下一张五万元的欠条。六人随后逃离现场。11月18日,崔、赵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