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重庆商报报道,重庆一男大学生在酒吧结识一女子后发生“一夜情”,被其前男友据此索要1万元“偷情赔偿费”。大学生拿出五千元“私了”后,经知情人提醒向南坪警方报案。昨日,南岸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批捕女子前男友。
据当事女子陈玲(化名)介绍,7月4日晚上10时许,她与男友王某吵架,负气独自来到解放碑某酒吧消遣,结识了南岸某大学大四学生李明(化名)。两人交谈之下非常投机,几杯酒下肚后,便趁醉到附近一酒店发生了“一夜情”。
期间,陈玲决定要和李明在一起。次日下午,陈玲向男友王某提出分手,遭到对方反对。在王的一再逼问下,陈说出了她与李的实情。
当天晚上9时许,王某电话通知李明到家中“谈判”。支开陈玲后,王某将大门反锁,以李与女友“偷情”为由,要他拿出1万元来“私了”,不然就向警方报案。见李明犹豫,王某对其一阵暴打。
想到自己还是学生,李明害怕事情闹大影响声誉和前途,只好电话通知几名关系较好的同学帮忙筹钱。
李明的一名同学得知情况后,立即向南坪派出所报了案。不料李明却告诉民警,自己从银行取款机提了5000元现金给王某,对方已把他放了,叫警方不要大惊小怪。由于当事人不报案,警方只能做了笔录。
李明回到寝室后,几个要好的同学坚持应该报案,他才来到派出所说明具体情况。
次日,南岸警方依据李明为王某写下的5000元欠条和约定的欠款“交易”地点,将王某当场抓获。随后,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他坚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只因女友与李发生了关系,自己一时想不开,才要点补偿费,此前并不知道这种行为违法。(邱旭 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