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密不可分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密不可分、相互联系的整体,既完整地提出了我们党执政的目标和原则,又明确规定了我们党执政的方式和途径。
科学执政是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前提条件?蒲е凑哪康脑谟谌繁V凑恼沸。实践证明,民主只有依赖科学的方式、方法、体制、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我们过去曾经搞过的“大民主”之所以会变成大灾难,说到底就是缺乏科学性,导致事与愿违。任何一种民主方式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只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错误和失误,并不能彻底免除错误和失误。多数人决策的过程还可能被扭曲。为了尽可能减少决策的失误,防止多数人决定向少数人决定的畸形演变,我们在强调民主执政的同时必须强调科学执政。
同样,依法执政也要以科学执政为前提。因为只有符合客观规律的法律才是良法,才能为人民群众自觉认同和遵守?蒲е凑暮诵氖前粗凑媛芍凑,而良好的法律正是在人们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不断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反映了人们对这些客观规律的认识。从人类社会由人治向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坚持依法执政本身就是符合客观规律、适应客观规律要求的体现。缺乏科学性作保障的执政,即使有法律作保证,也同样会犯错误。所以,依法执政必须符合科学性要求。
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本质要求。民主执政的目的在于确保执政的民主性。要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必须坚持民主执政。因为只有民主执政,才能最大限度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最大限度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从而把握规律,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推进得愈好,科学执政就愈有社会基础与群众基础。民主执政可以说是科学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理想目标。从普遍的决策意义上讲,完全可以说,没有民主执政,就没有科学执政。
同样,坚持依法执政也必须坚持民主执政。民主执政在根本上决定着依法执政,因为只有坚持民主执政,有关的法律法规才可能制定得科学,才可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积极遵守。法治背景下的依法执政,归根结底就是要按照大多数人的意志执政,按民意执政。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制定的法律,所反映的应当是人民意志,应当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民主执政所提供的是依法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它也是依法执政的本质要求与反映。依法执政以民主执政作为自己质的规定性。
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的目的在于确保执政的合法性。要使民主执政成为坚定不移的政治原则,要使民主执政获得有效的程序保证和实质保证,依法执政就成为民主执政在形式上的基本要求。民主执政需要依法执政予以程序和方式的保证?蒲е凑脖匦胍览狄婪ㄖ凑。因为科学执政的目标需要法律予以确立,科学执政的程序需要法律加以设定,科学执政的成果需要法律予以保障。在执政活动中,必须依法推行科学执政,使违反科学的执政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限制,才能保证科学执政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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