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答:最高人民法院在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问题。首先,随着原来授权各高级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都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的工作量较以前有很大的增加,死刑核准任务更重了。其次,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和法律院校、律师界选调的大量刑事审判干部,由于是刚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在生活、工作等各方面都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虽然已经过专门培训,也在最高法院工作适应了一段时间,但是,在具体工作方式、工作节奏等方面,需要经历一个磨合期才能完全满足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案件核准工作的要求。第三,死刑案件核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也需要做相应的改进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工作得跟得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很多方面还需要做进一步努力。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死刑案件核准制度改革一定能够顺利实施。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后,可能出现的死刑案件进京上访增多问题,如何应对这一问题?
答:最高人民法院一贯高度重视涉诉上访问题。针对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后可能出现的死刑案件进京上访增多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建立有效的死刑案件信访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高、中级人民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把死刑案件信访接待工作做好。一是保证死刑案件的公正审判。通过公开、透明的审判程序,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接受法院的判决。二是认真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诉求,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努力解决好民事赔偿等问题,做好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安抚工作,引导被害人和社会公众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三是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对于因判处死刑或者不判处死刑而引发的缠诉、上访和群体性过激事件,依靠党委,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做好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确保社会稳定。四是大力宣传党的宽严相济、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在全社会树立依法、理性、文明、人道的刑罚观念,营造有利于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社会舆论环境。
记者: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刑事法官队伍司法廉洁问题更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在队伍廉政建设方面有何举措?
答:最高人民法院将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官队伍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刑事法官廉洁司法的能力,切实有效地防止审判人员违法违纪办案现象。一是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违法办案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进一步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二是制定并完善适应死刑复核工作特点的内外监督制约工作程序和机制,严格审判制度,严密案件管理,强化廉政责任,严肃审判纪律,加强对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的监督和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三是继续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对于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一旦发现,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各级法院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刑事法官,将大力给予表彰和宣传,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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