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徽省高级法院就该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兆丰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一审判决认定,陈兆丰在担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单独或者伙同其妻非法收受200余人所送的钱款达人民币283万余元、美元800元。此外,陈兆丰还对人民币545万元、美元6996元和港币16770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定远县,陈兆丰被老百姓私底下称为“陈千万”。定远县是安徽省沿淮地区的一个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1990年,陈兆丰开始到这个贫困县当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2002年从该县县委书记的岗位上去职,升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前后仅10余年的时间,他就敛取了近千万的家财。
没有谁天生是个腐败分子,陈兆丰亦然。那么,这个穷县“富书记”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是什么促使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他本人对这些问题又有着怎样的认识?日前,记者采访了已身处高墙铁窗之内的陈兆丰。也许他的自白,以及他与记者的对话,能让人们发现一个干部堕落的轨迹。
自白:意识不到自己在搞权钱交易
初到定远尚能严格要求自己
1982年我从滁州中学调到原滁县地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1988年春,地委选调一批中青年干部到基层锻炼,我被选调到定远县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起初亲戚朋友不赞成我去定远工作,他们说:“你好不容易在地委机关谋了一个职务,而且还是个科长,一直在这儿干,干到老还能当个副部长,而下去干撑死了不就是个县级吗?”但我不愿意在机关里让人生就这样消磨掉,所以还是决定去。
我怀着一颗火热的心和抱着干一番事业的想法来到定远,1990年我被选为副县长。那时我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所以在金钱方面比较淡泊。我常跟家属讲,如果是一些农民、工人、困难户送一些农副产品来,拒绝不了,怎么办?就拿家里的烟酒跟他交换,比如他带两只小鸡,你给他四条香烟就可以了。这样我内心比较平衡。
在定远的人缘关系,我可以自信地说是很好的。当然反过来也证明,如果没有这么好的人缘关系,谁逢年过节到你家去呀,不一定你当了领导别人都到你家去,所以,这又变成了坏事。
(“那时候有人给你送礼吗?”记者插话问道。)
当副县长、县长时也有,总的来讲不多。
有一次,一个50岁左右的妇女拿着我老师的一封信来找我,说她的丈夫因为冤假错案被下放到农村,至今没有平反,一家人也因此受到牵连,她要求给她和孩子的户口恢复为非农业户口。临走的时候,她丢下1800元钱,我坚持不要。没想到过了两天,她又找到我住的地方,丢下钱就走了。我想这个钱绝对不能要,因为我知道农民找人办事是多么的难哪!后来这个事我帮她解决了。
我知道他们找人办事,首先要在家里考虑好长时间,所以只要基层的人到我家来,不管是工人、农民,还是乡里的干部,我都坐下来耐心听他讲。讲完以后,我再说这个事情能不能解决,能解决我很快就给他办了。然而我越这样做,就越有人来找我,因为你能给人家解决问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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