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3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擅自利用或者组织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标语、宣传品和广告进行宣传的,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闭馐钦诒本┦腥舜蟪N嵬旧险骷褚獾摹侗本┦惺腥莼肪澄郎趵拚(草案)》上的新规。草案将于10月份进行审议,9月27日前,市民可在网上对草案内容发表意见。
草案还新增加了如下?罟娑ǎ菏腥莼肪澄郎鹑稳擞Φ卑凑展娑ǖ囊舐男形な腥莼肪澄郎鹑。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200至1000元?。对井盖、雨箅未按规定进行维护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200至2000元?。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应当向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经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至1万元?。
草案同时提高了对5种违规行为的?钍。对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的各类设施未按规定进行维护的,由原200至2000元的?钐嵘500至5000元。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定的?钍钣1000至1万元提升至1万至10万元。公共场所内违规设置的标语、宣传品,由原100至1000元?钌500至5000元?。违规处置泔水的?钍钣稍50至500元升至500至3000元,对情节严重者,草案增设3000至3万元的?罟娑。违规处置环境卫生设施的?钍钣稍3000至3万元升至5000至5万元。(孟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