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女干部1502.6万人,占干部总数的38.9%,比2001年增加了14.6万人,提高了2.7个百分点。全国机关县处级以上女干部达到10.4万人,占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总数的16.8%,比2001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24日于北京召开的全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上述数据。报道说,近年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干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专业技术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分别达到了23.1%、29%和44.4%。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保持在一定比例,女性参政议政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省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共有女干部7045名,比2001年增加了1787名,增长了34%。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配备比例有了新的提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数量也有所增加。
全国女党员总数不断增长,妇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05年底,全国女党员总数达到1357.3万名,占党员总数的19.2%,比2001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全国共有妇女入党积极分子329.6万名,比2001年增加了116.7万名。发展女党员在新发展党员中所占的比例不断增长,2005年发展女党员81.5万名,占当年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3%,比2001年提高了6.3个百分点。女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女党员在各条战线受到表彰或被授予荣誉称号,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同时,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坚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兼顾,整体部署,共同推进。各地普遍通过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下发规划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强化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推动了工作任务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李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