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审判大楼大审判庭召开宣判大会,对一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罪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在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金色家园入室抢劫,砍死三名大人,勒死一名小孩的灭门惨案的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并与其他死刑犯一起被押赴刑场伏法。
赌博输钱 遂起歹念
2004年8月份,熊旭东经朋友梁某介绍到东莞市好运来装饰公司做水电安装工。9月,熊旭东曾经在虎门镇港口路金色家园A栋1201房做过水电安装,熟悉该房情况。11月下旬,熊旭东由于赌博输了钱以及家里建房缺钱,遂产生进入1201房实施盗窃的念头。
11月24日17时许,熊旭东窜到金色家园,先后从A栋804房、1202房观察1201房的情况。23时许,熊旭东见到1201房的灯光已经全部熄灭,便从还在装修的1202房拿了一把裁纸刀,从该房阳台爬到1201房的客厅阳台,然后进入1201房的客厅内。
夜深人静 连杀四人
熊旭东先在1201房的上层进行搜索,但没有发现财物。随后,熊旭东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到1201房下层的客房搜索财物,搜索时惊醒了正在睡觉的保姆敖芝,熊即用菜刀向敖的头部乱砍,致敖当场倒地。
接着,熊旭东走到主人房前敲门,张简荣坤(台湾省台北市人)出来开门,熊趁机向张的颈部砍了一刀,并威胁被害人张简荣坤、许满利(孕妇)交出财物,许满利把一个手提包交给熊旭东。熊出房后打开手提包,发现里面只有700多元,于是再次回到主人房门前,发现门已经被反锁,便用脚踢开房门,用刀向张简荣坤的头、颈等部位乱砍。许满利见状反抗,熊用裁纸刀向许的颈部划了一刀,并将许踢倒在地,随后又从厨房拿来另一把菜刀,向两名被害人乱砍,又用皮带、电线捆绑许的颈部,并将电线绑在衣柜的手把上。
最后,熊旭东回到客房,见被惊醒的许满利5岁的儿子许钟元正躲在床下,又用皮带将其勒死。
劫财潜逃 终获死刑
熊旭东从1201房共抢得人民币11000多元、三星T508手机一台(价值2088元)、摩托罗拉V600手机一台(价值3332元)等财物,并逃离现场。8月25日下午2时许,4名被害人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熊旭东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熊旭东为劫取他人财物,竟连续杀死四人,其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应依法予以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熊旭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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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掉女友眼珠 扔进厕所冲走
2003年7月某天,已结婚生子的杨章国在塘厦镇驾驶摩托车搭客时遇到已为人妇的纪平玲,载上纪平玲后向纪提出性要求。纪平玲同意后,杨章国搭载纪平玲到塘厦平山开了一出租房,在该房与纪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应纪平玲的要求,杨章国租房与纪同居。
去年3月22日23时许,杨章国和纪平玲在出租房内因钱的问题发生争吵。纪平玲用手抓杨章国的脸部、上身,杨章国就动手打纪平玲。由于杨章国当时非常气愤,将纪平玲按倒在沙发上,用手掐住纪的颈部直致纪休克,然后挖出纪的眼球扔进厕所冲走。怕纪平玲未死,杨章国又扯下编织袋的带子套住纪的颈部,用力拉勒致纪死亡。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章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搭客骗司机 劫财又劫命
犯罪嫌疑人周昌良与同伙冯大明、邓华等人经事先密谋,以租车运货或以租乘摩托车为由,将小货车司机或摩托车搭客司机骗到预定的地点,合伙采取或捆绑或持刀威胁的暴力手段将司机控制住后,对其实施抢劫。周昌良以此手段伙同冯大明、邓华等人共作案3次,抢得小货车、摩托车、手机、现金等财物。
2004年8月28日晚,周昌良伙同冯大明、邓华等人抢劫了摩托车搭客司机黄炜坚,抢走黄一辆珠峰125型摩托车及行车证。在抢劫过程中,由于遭到黄炜坚的反抗,周昌良便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捅了黄一刀,黄炜坚因被刀捅破动脉而失血死亡。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周昌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周选彬 王创辉 吴旦)